2004年8月1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法治视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有人冒充法官扣划银行账户资金
本报信访室提醒各大银行谨防受骗
 

  近日,与我省邻近的上海市连续发生了两起冒充法院执法人员扣划银行账户资金的诈骗案件。
    2004年7月28日下午15时许,两名身着法院制服、佩戴法院徽章,自称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法人员的男子,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证、介绍信,出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全套司法文书,要求该行执行法院裁决,从上海市建工集团的银行账户中扣划人民币180万元,转入广州市工商银行“何理胜”的私人账户。建设银行第二支行完成划款后,在向上海市建工集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实情况时发现被骗。
    上海黄浦区经侦支队接报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发现7月28日11时,有两名男子以同样手法到建设银行浦东分行,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中扣划人民币40万元,转入了广州市工商银行“李瑞锋”的私人账户。针对上述情况,黄浦经侦支队一面积极开展取证工作,一面迅速派侦查员赶赴广州。查询、冻结“何理胜”、“李瑞锋”的账户,并实施守候伏击,追踪犯罪嫌疑人。目前,被骗的220万元人民币已被全额追回。
    上述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冒充法院执法人员,以执行法院裁判为由,采用扣划银行账户资金的方式实施诈骗犯罪。此类案件在上海市尚属首次出现,欺骗性、迷惑性很强,社会危害性很大。
    望各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警惕,加强对此类案件的防范和控制工作,防止此类案件的继续发生。
  本报信访室提醒
    1、各大银行机构在扣划大额资金前,要严格审查相关人员所持证件和司法文书,包括工作证、介绍信、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等全套司法文书,并且最好与相关部门进行直接联系确认,以防受骗上当。
    2、广大司法部门对于内部人员的各类证件和司法文书要落实专人进行妥善保管,没有正当途径一律不准出借,以防止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